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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已毕业党员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6-17 13:05:27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已毕业党员管理的通知

党员同志:

您好!光阴似箭,您已经离开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了人生新的航程。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请已毕业未转出党组织关系党员务必在6月15日前,明确自身党组织关系转入地的抬头和去向,联系材料学院党委交齐党费和思想汇报,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培养对于确实存在困难,6月30日前不能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需于6月22日下午14:00回到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31教学楼310参加党组织生活。今后,每月按时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支部将于每年3月、5月、9月、11月第三周的周六下午14:00固定时间开展党组织生活,要求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回校参加。此外,暂不能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6月30日前需提供所在单位盖章或其他形式的收入证明,以此为依据补齐应缴纳的党费和收取今后的党费。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就被认定自动脱党。学院党委将依据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位毕业生党员要珍惜和尊重自己的党员身份,重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意义,请大家认真阅读附件1:《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事项》,并务必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并提醒接受单位及时将回执寄回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以便能够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

如果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还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学院党委负责党务工作的老师咨询。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85356661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2-85356676

 

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