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现面向本校在读硕士生开展2025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1)2022级和2023级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
(2)不包含单证同等学力硕士。
注:
1.获硕博连读入学资格后,学生如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则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博士学籍后,原硕士学籍自动注销。
如需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根据当年学校和硕士所在学院(部)发布的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要求,参加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至少获得硕士毕业证书。
2.可享受针对硕博连读生的奖助体系(①2023级申请并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可享受硕博连读生的奖助学金待遇;②2022级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原硕士阶段奖助政策执行,即:学制为2.5年制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需办理延期毕业,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延期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3年制的硕士研究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后,继续享受原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待遇。
3.我院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报考要求、录取规则以及奖助制度等将做相应调整。
二、录取类型
校内硕博连读选拔阶段,博士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注:报考少民骨干博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具体要求参考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并且成绩优秀;
4.定向硕士研究生申请必须出具原协议单位同意报考函;
5.2023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必修课无挂科,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报名(特殊计划可以适当放宽):
1)本科就读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同时在2017年和2022年公布的名单中);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本专业(方向)前50%;
3)报考学术型博士:有学生一作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相关文章发表或者接收(材料加工工程学术型硕士生SCIE或EI;除材料加工工程以外学术型硕士生SCIE;材料加工方向专业型硕士生SCIE或EI;除材料加工方向以外的专业型硕士生SCIE)。
报考专业型博士:有学生一作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相关文章发表或者接收(SCIE或EI或核心)。
6.2022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必修课无挂科,且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报名(特殊计划可以适当放宽):
报考学术型博士:有学生一作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相关文章发表或者接收(材料加工工程学术型硕士生SCIE或EI;除材料加工工程以外学术型硕士生SCIE;材料加工方向专业型硕士生SCIE或EI;除材料加工方向以外的专业型硕士生SCIE)。
报考专业型博士:有学生一作或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相关文章发表或者接收(SCIE或EI或核心)。
四、报名流程及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10:00--2024年11月4日下午16:00。
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考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博导信息查询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5年博导查询系统。
(1)报考说明(系统填报):
※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
※专项计划选择“无”;
※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2)填报个人信息时需上传照片,该照片届时将作为录取照片,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清晰JPG格式证件照,推荐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推荐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
(3)虽尚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网报时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均选择“是”并完整填写“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证书编号可填写“0”)。
(4)免收报名考试费(仅限本批次招生),请不要进行缴费操作,因误操作缴费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本校考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校内系统报名的基础上,还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报名有效。有关要求和流程详见当年教育部和学校发布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的通知通告。
校内系统报名中注意事项:
※“专项计划”选择“少民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
※定向单位为所在省级教育厅;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其他报考要求与普通硕博连读要求相同。
特别强调: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责任自负。报考信息提交审核后将无法修改,请提交前仔细检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1)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硕博连读)》(见附件)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文件名为:2025年硕博连读-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学院,例如:2025年硕博连读-张三-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学院)。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纸质版交北洋园校区31楼304室,申请人须将下述所有材料按(12)、(2)-(11)的顺序排好,并用燕尾夹夹好提交。
(1)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后,在学院(部)组织综合考核前提交。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3)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5)需提供硕士阶段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链接https://www.chsi.com.cn/);
(6)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7)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链接https://www.chsi.com.cn/);
(8)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完成项目、获奖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9)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10)《天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
考生需征得硕士培养单位和相关导师的同意,向报考学院提交《天津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
如为校企联合培养以及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培养等的专项计划考生,应同时征得企业、科研院所及联培高校等第三方的同意。
(11)提供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推荐书必须由指导过申请人进行学术研究、实践创新或者教授过申请人课程的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原则上应为具有硕士或博士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五、工作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2024年10月22日前 |
学校、学院(部)发布“2025年院级单位硕博连读选拔通知”。 |
2024年11月4日16:00前 |
考生在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北洋园校区31楼304室,完成报名工作。 |
2024年11月11日前 |
学院完成初审,通过报考系统认证状态反馈审核结果。 |
2024年11月19日前 |
各学院(部)组织选拔本校在学硕士生,由学生所申请的学院(部)安排综合考核,各学院(部)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
2024年12月上旬前 |
学校复核各学院(部)拟录取名单,并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拟录取公示,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
六、综合考核
11月中旬学院将组织考核专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考生以学术报告的形式展示自己的能力,评委主要从科学研究潜力、专业学术成果等学术能力,价值观,实践能力,个人素质,综合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打分,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以百分制计)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
选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申请政策、选拔办法、选拔安排以及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建立专门申诉、投诉渠道,对外公布申诉、投诉途径和联系方式,保障申诉、投诉机制的畅通。设立专人负责对申诉、投诉的处理工作,确保申诉、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凡对选拔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应实名、客观向报考学院(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部)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箱:clyj@tju.edu.cn(优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022-853567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7409520;022-27401195
八、注意事项
1. 学院将根据报名总体情况进行择优选拔。
2. 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各学院(部)负责考生的综合考核,并按模版要求如实提供考核结果,由学校研究后统一进行拟录取公示。
3. 硕博连读考生的学制以录取当年学院相关培养方案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当年各类别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4.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不予受理。
5.特别说明:2025年6月份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博士录取数据时,如已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在2025年1月-6月已答辩且毕业信息已上传至学信网造成无法上传录取数据的,考试方式将由“硕博连读”调整为“普通招考”予以上传,其后奖助学金、学制、学费等有关标准均按照“普通招考”博士类型执行。
6.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通知》执行。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