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1.考生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相关专业。
2. 报考资格
除学校规定外,考生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并获得报考导师撰写的推荐信(使用学校提供的《专家推荐书》模板,对应申请材料第13条,需在报名系统提交)。
我院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可选择报考工程博士(详见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 2024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1.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成立不少于5位博导组成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依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审查结果将依照学校日程安排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须按学校要求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初选审核材料的依据主要包括: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上述申请材料(第1~14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外国语考核以面试形式在第一轮多元考核阶段进行,各考核小组分别组织实施,用时约为5 分钟,成绩总分 100 分,考核成绩不计入多元考核最终成绩。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参加外国语考核,由各考核小组对其外国语水平进行统一认定给分。
(1)全国大学英语6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日语等级考试二级;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12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国家英语专业八级成绩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60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
上述各项水平测试成绩的有效期为:2018年9月1日之后。
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学院组织,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术基本测评和学术综合测评两个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如下:
1. 学术基本测评(100分):考生做学术报告,介绍自己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硕士期间取得的成果及其发表状态,报告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学术价值,主要的学术贡献,论证过程和结论,和博士期间科研计划。报告时间20分钟。
评分标准如下:
学术基本测评-学术报告评分标准 |
选题背景20% |
考察考生对选题相关领域的认知和把握能力 |
学术水平35% |
全面评价考生的学术水平,学术观点的创新性,理论水平的深度,课题能否反映学科最新成就 |
取得成果25% |
考察考生取得成果的创新性和应用性 |
表达能力20% |
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的流畅性和逻辑性 |
2. 学术综合测评(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提问环节时间10-15分钟,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学术综合测试-评分标准 |
报告提问25% |
针对考生报告中的诸多细节,面试小组进行现场的提问,考察考生对成果研究的深度,对问题的应变能力 |
科研计划35% |
面试小组对考生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进行提问,考察考生计划的可行性,学术的可塑性 |
专业测试35% |
面试小组就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对学生的专业基础进行全方位考核 |
表达能力5% |
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的流畅性,思维的逻辑性 |
考生总成绩=学术基本测评×50%+学术综合测评×50%。
C 录取阶段
录取规则:
1.未进入多元考核阶段的考生和未参加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院将组织考生进行两轮面试,第一轮由各系所组织实施,以导师为第一志愿择优选拔,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名单,未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二轮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学位分委会委员组成,按照第二轮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学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电话:022-85356700;邮箱:clyj@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31楼304室
邮编:300354
联系电话:022-85356700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clyj@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 月
天津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tju.edu.cn/xwzx/tkbs_xw/202311/t20231106_3234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