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4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为使我院招收2024级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4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人必须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 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
推免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
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导师助研经费,以及数额不等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表现优秀者还可申请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金30000元。
(如有变动,请以天津大学最新文件为准)
三、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复试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已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营或招生宣传导师团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四、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2024级直接攻博生的学生:
(一)9月1日-9月26日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网址:http://202.113.8.92/bszs/。(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材料清单:
(1)《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见附件)
填写对攻读博士学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份;(见附件)
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4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4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五、接收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3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复试并取得《复试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校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将复试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按批次先后与考生签订承诺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签订承诺书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收学院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 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可参考复试大纲(网址: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202202/t20220219_321887.htm)。
学院将分两批次进行复试,并通过天津大学推免系统注册时登记的邮箱向取得复试资格的同学发送有关面试通知,请保持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联络方式畅通,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8月15日、9月5日审核;9月16日-17日面试;
第二批次:9月15日审核;9月23日-24日面试。
详细面试安排见附件。
取得复试资格的同学,需于9月13日16:00前(第一批次)、9月20日16:00前(第二批次)将《天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电子版(报名系统打印签字后扫描成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及时与相应系所联络老师取得联系。
系所名称 |
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 |
接收资料邮箱 |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先进高分子材料研究所 |
高分子材料 |
jackieyang@tju.edu.cn |
杨老师 |
微信:polymeryang |
焊接与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 |
材料加工 |
shaojie@tju.edu.cn |
武老师 |
QQ:403480585 |
先进金属材料研究所 |
金属材料 |
cxliu@tju.edu.cn |
刘老师 |
QQ:36064234 |
先进陶瓷研究所 |
无机材料 |
ywzsci@tju.edu.cn |
张老师 |
微信:ywzuse |
新能源材料研究所、TJU-NIMS联合研究中心 |
功能材料 |
pengfeiyin@tju.edu.cn |
尹老师 |
QQ:2329949512 |
注:本校生面试一般在确定推免资格后进行,具体安排以复试小组通知为准(请保持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联络方式畅通)。
4.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有违反校纪校规,收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5.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2024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308/t20230825_323322.htm)为准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4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4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