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材料学院)
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引导和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下称“本分委会”)审议通过了本分委会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现予以公布。
一、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界定
本分委会将学术论文界定为两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SCIE、EI期刊收录的论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同时,本分委会对研究生获得科技奖励对应的学术论文等级进行了界定。
(一)SCIE、EI期刊收录的论文
1.SCIE是指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网络版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
2.EI期刊论文是指被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收录的期刊论文。
SCIE、EI均指网络版数据库。EI期刊论文被收录后方可认定;SCIE论文被录用后即可认定。
(二)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本分委会界定的核心期刊论文仅限以下期刊论文)
1.《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来源期刊录用或发表的论文。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
(三) 关于科技奖励的界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且该奖第一获奖单位为天津大学,则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有个人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3位,则相当于1篇被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4-8位,或二等奖且有个人获奖证书,且排名前3位,有个人获奖证书,则相当于1篇SCIE期刊学术论文。
二、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
本分委会研究生用于学位申请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工作具有密切相关性。
(一)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材料学,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至少发表 1 篇SCIE收录的论文(会议论文除外);材料加工学科的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SCIE或Ei期刊收录论文。
(二)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至少发表1篇学院界定的核心期刊论文时,方可申请学位。
(三)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方可申请学位:
(1)至少发表2篇SCIE收录论文,其中1篇为影响因子大于10的SCIE收录论文、或发表于Phys Rev Let、Acta Materialia和Macromolecules三个期刊上的SCIE收录论文,或2篇均为SCIE一区论文(分区指JCR分区);
(2)4篇SCIE或Ei收录论文(会议论文除外),其中至少2篇SCIE收录论文。
2017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在发表(1)中规定的论文要求外,需增加1篇SCIE一区论文或2篇SCIE二区论文。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成果要求
发表SCIE和EI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SCIE收录的论文。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提交认定的学术论文负责,学术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硕士生发表论文要求学生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作者署名中必须有指导教师,并且该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论文内容必须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共同一作的论文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原则上按共同一作人数比例分配。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编辑部的录用证明原件,并由研究生的导师签字确认。如提交的录用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相关导师停止招生三年。
(二)对于天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所提交的学术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天津大学至少为第二署名单位。
(三)通过认定的高等级学术论文可被统计为低等级学术论文。
(四)研究生如研究成果未达到学位申请要求,不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五)本研究生学位申请成果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分委会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学位评定第四分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